【成都富士康自离规定】在成都富士康工作期间,员工若因个人原因选择主动离职(即“自离”),需遵循公司相关流程与规定。以下是对成都富士康“自离规定”的总结及具体说明。
一、自离定义
“自离”是指员工在未与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自行提出离职申请并离开岗位的行为。此类行为通常被视为未经批准的离职,可能会影响员工的工资结算、社保转移及后续就业记录。
二、自离流程与要求
1. 提前通知
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直属主管提交书面离职申请,并填写《离职申请表》。
2. 审批流程
离职申请需经部门主管、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视为旷工或自动离职。
3. 交接手续
员工需完成工作交接,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、设备归还、系统权限注销等。
4. 工资结算
若员工未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,公司将根据实际出勤情况结算工资,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5. 离职证明
正常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可获得公司出具的《离职证明》,用于后续求职或社保转移。
三、自离后果
项目 | 内容 |
工资结算 | 按实际出勤计算,无额外补偿 |
社保转移 | 需员工自行办理,公司不予协助 |
离职证明 | 未正常离职者可能无法获取 |
就业影响 | 可能影响未来求职记录,部分企业会核查 |
劳动纠纷 | 自离可能导致劳动仲裁风险 |
四、建议
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建议员工在决定离职前,充分了解公司制度,提前沟通并按流程办理离职手续。如遇特殊情况,可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处理方式。
总结
成都富士康对“自离”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,员工应遵守相关制度,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。合理、合规地办理离职手续,有助于维护良好的职业信誉和未来就业机会。